“针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在的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问题,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了什么措施,效果如何?”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问询会上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问道。
为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结合驻在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派驻监督,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市人大联合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派驻监督+”监督模式,不断擦亮监督探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此次调研主要采用召开座谈会、问询、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通过深入了解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和使用效益情况,分析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成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和效益等方面问题,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改革。
据悉,针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通过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专题会议、约谈提醒等方式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开展全面清查摸底、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完善房地产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严把廉政风险“十关”内控规定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截止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清查老城区办公用房、公租房门面等房产47745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5处1025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