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结束,一名机关干部深有感触:“条例清晰划出红线,认真学习条例,我们对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深化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推动纪律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性教育、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一起抓的有效做法,通过固根本、补短板、建制度一体发力,促进本行业本系统政治生态更加纯正、作风风气持续向上向好。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各尽其责,持续加强科学理论灌输、优良传统教育和政治生活淬炼,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刚性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明确“开展批评不得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得以笼统问题掩盖具体问题、不得以工作分析代替党性分析”等具体要求,把党管党员、党管干部的制度落到实处。
坚持综合施策,增强教育针对性、感染力。建立常态化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制度,组织开展案发系统和相似岗位党员干部200余人旁听庭审8场次,通过“案中人”现身说法,让观众“零距离”感受违纪之害。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边破边立边巩固,对新发现的问题露头就打,防止各类作风问题改头换面、“登堂入室”,对抓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在实践中深化认识,逐步形成制度;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进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加强纪律教育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专责监督机关’‘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机关纪检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楚地知道‘什么是纪律’‘什么是规矩’,使一言一行回归‘原教旨’,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