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成立全市法院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综合工作专班、司法处置工作专班、执行工作专班、督察工作专班4个工作专班,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桂林中院将各部门纳入工作中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并聚焦整治活动中的“六个专项”内容,加大审判力度,近年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村霸”“街霸”“矿霸”“沙霸”“林霸”涉黑涉恶案件7件109人。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时发现,来访群众反映执行案款未及时发放。经核查,两级法院部分执行款仍存在案款延期发放,发整改函1份。截至目前,桂林中院执行局已整改完毕,桂林中院责令基层法院限期整改。全市法院建立执行案款管理员制度,由案款管理员每日通报清理情况,局领导定期督办,管理员对临期未发放的案款逐笔督办、逐笔落实,加快推进案款的发放进度以及不明款的认领,及时跟进案款发放情况,做好预警提示,督促各办案人员及时办理发放或者提存手续。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坚决实行执行案款常态化清零,严格落实“周监督”“日监督”案款预警机制,力促执行案款常态化清理长效机制走深走实。一方面,桂林中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制作并推行执行案款领取账户确认书,将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收款信息等资料提前至执行立案阶段提交,并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实现线上发放快行和线下报送紧跟两步走,压缩申请执行人资料提交和审批流程用时。另一方面,桂林中院将进一步督促各法院案款发放,及时通报案款超期情况,开展对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业务培训,并对超期发放、存在不明案款笔数较多的法院进行约谈,努力实现超期案款、不明案款双清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