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条例》“学习读书会”,会上组内干部针对《条例》施行后执纪审理工作可能遇到的违纪行为分类表述、新旧条例条文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学习目标,规划学习任务,压实学习责任,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履职的工作成效。
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条例》下发后,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坚持落实组务会领学带学、党支部会研学促学、个人自学精读等联动机制强化《条例》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组员集中开展“学习读书会”,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同时,也要用好手中紧握的党纪“戒尺”,严格纪律执行、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自4月起,该纪检监察组转发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业务探讨”、解读微视频专栏等关于学习《条例》的有关内容6次。面向全组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明读本》,实现人手一套必读书目和重要辅导材料。利用“线上+线下”载体,经常性开展党纪知识小测试,切实推动《条例》刻印在心。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赴监督单位为机关纪委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授课讲解党纪知识,对比新旧《条例》,阐明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重要信号;对照《条例》内容,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