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的朋友呀?我的酒肉朋友!费尽心思讨好我,知道我爱酒,就经常请我吃饭喝酒,酒后我不受控地承诺他们帮忙办事。现在我才发现,我当他们是朋友,他们当我是猎物,被那些小恩小惠所迷惑、腐蚀,在酒绿灯红中放松了警惕,迷失了方向,一步步掉进了他们设置好的陷阱,不知不觉地被他们拉下水,成为他们谋利的工具。”张局长颤抖地在审理谈话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原来,张局长刚上任时,一心想干实事,经常到公司企业调研,老板们邀请他在公司饭堂吃饭,他都进行了婉拒,说自己是局长,更应该清正廉洁,树立好的榜样。但是在与老板们工作生活往来逐渐增多后,经不住他们的劝说,张局长慢慢地放松了警惕,跟着他们去高档餐厅吃饭、出入高档娱乐场所,逐渐把他们当成哥们、兄弟,思想上逐渐接受了他们的这种“有滋有味”的生活,回到家后还抱怨自己原来的生活像苦行僧一样,受到太多的约束,太平淡乏味了。
有一次,在酒桌上,梁老板给张局长倒酒后,叹了口气,说:“张哥,现在生意可难做了。”张局长立即问道:“兄弟,怎么了?”梁老板就把自己拿不到局里面的项目,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情况跟张局“诉了苦”。张局长拍拍胸脯说:“兄弟,有我在呢,明天就解决。”梁老板竖起大拇指,夸道:“这真是办实事的好局长,谢谢我的哥!”第二天,梁老板顺利拿到了项目。为了感谢张局长,梁老板带着红包进到了张局长办公室……不久,组织把张局长调离局长岗位,此后张局长再也没有见过梁老板和其他的这些好“朋友”了。
被留置后,张局长在个人自述材料写道“其实哪会是什么好朋友,他请我喝酒、送我财物不过是一个鱼饵,钓取我这样的猎物,获取猎物能够给他带来收益和好处。他不能从我这里获得收益了,便会去追逐新的猎物。现在回头来看,如果不吃他们的饭,不喝他们的酒,不结交这些朋友,不收取礼金红包,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也不会落得今天的地步。”
张局长自以为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挚友,在“官”“商”交往中没有划出公与私的界限,也没有保持住“亲”“清”的政商关系,结果被“围猎”,屡屡破纪破法,最终被组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做人、处事、交友,我们都要始终对各种诱惑和“围猎”保持高度警醒,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生活圈,不加辨别、不分场合地结交朋友,就会看不清为人底线、认不清为官准则,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最终断送一生清白,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