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督促市直机关工委,以三个“持续”为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好各级机关单位在清廉桂林建设中“第一方阵”示范表率作用,认真对照《清廉广西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要求,召开清廉机关建设专责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清廉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按照“以廉促廉、共绘清廉同心圆”创新思路,制定下发《关于融合共建助推清廉机关提质增效的通知》,围绕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在压实主体责任下功夫,督促各机关单位将清廉机关建设与围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在加强权力监督上下功夫,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探索推行“清廉+醒责”机制,梳理量化“醒责”清单,在机关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设立“醒责”监督员,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设立“醒责”联系人,在各内设科室设立“醒责”联络员,按月推送“醒责”事项,及时提醒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在精准分类指导上下功夫,将市本级317个创建主体划分为党政综合、经济发展、执法监督、公共事务、群团事业、国有企业等6类,建立“共性+个性”指导考核体系,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整改清单进行差别化管理;在突出品牌联创上下功夫。以“清”“廉”为主题,打造廉政文化长廊、清廉书屋、廉洁文化墙等微型阵地,建设市直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建设清廉文化书屋、清廉文化长廊580多个,设置清廉文化宣传栏、清廉宣传橱窗1100多个,将“红”与“廉”相结合,创建“清风漓水 廉润税务”“纪法同行,山水相‘廉’”等清廉特色品牌40个,推动“漓水清”“湘江红”廉洁文化品牌示范带“落地生根”,培育清廉机关示范单位70个,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全力画好清廉机关建设“圆弧”。
二是持续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督促指导机关各党组(党委)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抓好纪律教育工作。为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6月17日,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为机关工委在职人员党支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纪学习教育党课。
三是持续发挥好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与派驻纪监组及机关纪委之间的业务关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桂林市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任务清单》,推进机关纪检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