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近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通过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票制票价改革项目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助推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票制票价改革项目提质增效。
“2023年1月1日起,我们对阳朔、灵川、雁山段排筏以及兴坪渔村游、分时分段、乡村段、城市段等21条水上游览线路全部实施新票制新票价,漓江风景名胜区初步形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实施票制票价改革前,2019年,全年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仅为7772.68万元。实施票制票价改革后,2023年应缴漓江景区门票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合计约1.51亿元。其中:应缴市本级财政非税收入约1.05亿元,县级财政应缴非税收入约0.46亿元。2023年应缴市本级财政非税收入比2019年增加约0.27亿元。”
通过调研发现: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门票总体价格偏低,部分游船和游览排筏的交通运输服务费需根据成本监审进一步优化,各种监管机制需建立健全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及建议:一要发挥县(区)联动,健全长效机制。督促漓管委相关部门持续发挥与相关县(区)联动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漓江风景名胜区水上游览线路票制票价改革有关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各水上游览线路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的有效监管,积极构建“智慧监管+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二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探索谋划。督促漓管委相关部门积极与价格主管部门对接,提前做好成本监审的前期工作,收集相关成本数据,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票价体系,完善价格程序。三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通过有力措施规范漓江水上游览线路新票价公示,维护游客的知情权,减少因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产生的游客投诉。同时,对涉嫌违规经营等扰乱漓江风景名胜区旅游市场的行为严格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各水上游览线路良好的经营秩序,让不合理低价团失去生存土壤和市场空间,营造高质量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