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漓管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对照政治监督清单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政治监督。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根据《2024年第四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建议(清单)》有关要求,制定《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2024第四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清单》,对漓管委及二层单位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党支部坚持以“第一议题”抓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督促漓管委及各二层单位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结合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会同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25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参加漓江党工委会议、管委常务会、重要专题会议,在研究决策事项时廉政提醒3次,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行使权力不规范等环节,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积极压实、层层到位。2024年10-12月,督促漓江党工委管委会及二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25人次,其中“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同级、下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人次。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组局”联动、“组地”联动,运用实地督查、听取汇报、询问了解等方式到雁山区大埠乡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违法养殖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与驻在单位联动,到磨盘山码头,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安全、旅游秩序情况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询问工作人员5人,发现问题1个。与驻在单位、属地政府联动,到灵川县大圩镇对违法牛蛙养殖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是抓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对新任职的27名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为新任职的领导干部们上好“廉政第一课”,系好干部履新“风纪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