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安全生产培训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林某某、夏某因个人对上级制定的巡察整改措施有异议,私下授意5名职工教师虚开课酬发票,从单位套取公款1.95万元用于冲抵二人应退缴整改清退款,报销虚开课酬的税款0.33万元,合计造成单位经济损失2.28万元……”
去年,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办案人员紧盯培训职能机构,从财务和培训档案查起,分批次调取相关单位6年的培训档案和财务账目,将可疑信息一一对应审核,发现该单位2018年开展部分安全生产培训存在走过场问题,实际培训时间少于国家规定培训大纲安排,同时存在虚报冒领、套取公款,严肃查处该单位原副站长林某某、夏某等2人违纪问题。
该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举一反三、真查实改,完善授课教师管理规定、财务管理监督制度,避免培训费用报销失范失控,落实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严防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问题发生。
近日,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对2起违纪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主管部门认真开展约谈提醒,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列席该单位组织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