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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监察法 提升履职担当能力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2024年12月25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不仅完善了监察制度,更强化了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体现了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

  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上,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带领全组干部认真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通过新旧对照详细解读了此次修改的完善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授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完善监察程序、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新修订的监察法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按照新修订监察法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措施,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顶层制度设计上进一步突出对监察权的严格管理和约束,这对作为监察官的我们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我们要力争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新修订监察法,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浓厚氛围。”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表示。

  会议最后,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要求全组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担当能力,擦亮“探头”、站好“前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派驻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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