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聚焦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把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2024年以来共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4次,制发《开展政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台账目录清单》4次62项。参加列席班子会20余次,督促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研究部署市委巡察等工作。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大事项,严格日常监督,确保监督精准有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常咬耳朵、勤扯袖子,抓早抓小。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关键时,做实日常监督。对值班纪律、干部职工出入境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开展日常监督5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与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人次,出具廉政意见36份,更新完善廉政档案87份。开展违规吃喝及违规饮酒整治。着重加强对驻在单位下县督查工作的纪律监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吃喝饮酒、酒驾醉驾、吃拿卡要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5次、“三公”经费监督检查1次,对某综合监督单位1名中层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予以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效应。2024年,查处了某党员律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并赠送礼金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向所在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从严抓好队伍管理,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切实发挥案件查办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2024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3件,初核2件,谈话函询10件,立案1件,谈话提醒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留党察看处分1人次,移送处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