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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在点子上 “助”到心坎里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邓少荣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邓少荣秉持“如我求助”的司法为民理念,全身心投入到每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让司法的温暖传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业绩突出,2024年11月,邓少荣获评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我们要把每一个司法救助申请人当作自己的亲人,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邓少荣秉持“如我求助”的司法为民理念,全身心投入到每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让司法的温暖传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业绩突出,2024年11月,邓少荣获评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办主任邓少荣(左一)到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入户核实家庭情况

民生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

  2023年12月14日,邓少荣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司法救助申请人黄某贵家开展入户调查。

  黄某贵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留下正在求学的一双儿女。孙子阿逸正在读大二、孙女小婷则在上高一。2019年9月,恭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肇事者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然而,转眼几年过去了,除了肇事者支付的3万余元外,再也找不到被执行人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黄某贵老两口已年过七旬,体弱多病,均已丧失劳动能力。黄某贵夫妇育有二子一女,大儿子和媳妇在交通事故中身亡,小儿子患有重性精神病,无赡养父母能力,女儿外嫁,生活困难。

  小婷父母遭遇不幸后,作为爷爷的黄某贵,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监护“孙辈”的责任。根据黄某贵家的困难情况,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两级法院联动开展救助,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救助3万元、恭城县人民法院救助7万元,共计10万元。发放救助金时,邓少荣和工作人员专程上门为小婷送达,鼓励她尽快走出失去双亲的阴影,自强不息,战胜困难。

积极筹措 建立完善赔偿机制

  多年来的司法工作实践,让邓少荣深刻意识到: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除了有好的政策和机制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经费问题。因此,近年来,为了确保资金到位,邓少荣经常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交流,全力推动将司法救助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在他的努力下,两级法院每年获得800余万元的财政拨付稳定资金,同时,他还向市委政法委申请设立了司法救助金项目。如今,桂林市中院已经形成了“财政拨付为主,临时注入为辅,社会筹措参与”的经费保障体系。自2021年从事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以来,邓少荣通过“靠前审查、主动走访、化解矛盾、联动帮扶、及时联络、注重回访”的六步工作法,先后救助过500人,发放救助款700余万元,让司法救助充分发挥出雪中送炭的作用,为身处困境的人们带去温暖与亮光。

清正廉洁 依法公正审判

  邓少荣同志坚守理想信念,能够始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把清正廉洁作为行动准则,思想上对清正廉洁有着坚定的信念,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法官应有的廉洁自律的道德品质。在行政庭和赔偿委工作期间,有当事人试图请他吃饭,还有送礼给邓少荣,邓少荣言辞拒绝,恪尽职守,用心办理每一个案件,作出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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