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分别联合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会上,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春平就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二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格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健全纪律教育机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四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与制约,加强对后勤服务、公共资源管理、后勤服务、公务用车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发生。五要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效应;六要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创建清廉机关,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用好身边廉洁文化和廉政教育基地等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廉政家访,引导开展良好家教家风建设,积极创建清廉机关。”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王松云,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允章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