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多措并举一体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纪检监察组统筹推动。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通过列席会议、约谈提醒、沟通会商、实地检查等方式,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的困难,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跟进了解由驻在单位牵头起草的《桂林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移交的109个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督促相关城区生态环境局全面排查辖区支流污染源,重点排查和整治“散乱污”企业。
职能部门主抓重推。督促驻在部门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好漓江流域水质提升民生实事。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动态工作台账;二是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强化源头治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举一反三、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
加强上下贯通协同。推动职能部门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密切配合,阶段性梳理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对策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督促驻在部门围绕“散乱污”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安全隐患等4个方面排查出问题325个,坚持“一点一策”,集中精力、分门别类推进整治,对需要关闭取缔类的“散乱污”点,坚决依法实施“两断三清”,及时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对故意偷排、漏排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