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助力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五个常态化”,实现了信访举报提质增效。
学习《规则》常态化。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今年先后举办2期全员培训班及1次全员知识测试,对《规则》进行深度解读,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推进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引领,不断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辅导学、交流座谈学、知识测试学等多种渠道,确保真学真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信访举报宣传常态化。以漫画图册、户外LED广告屏、信访举报宣传栏等为载体,加大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举报工作流程和政策法规,提倡实名举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合理反映诉求,切实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和业务外来访现象。2020年,接待来人来访61批88人次,受理检举控告7件,同比下降70%以上。
系统流程管理常态化。目前,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及9个乡(镇)、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已正式投入使用,严把分流、办理、处置、反馈和归档五个环节,构建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信访件办结率和查实率。平台的推广使用具体落实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信访件办理责任,实现了全程留痕、追踪提醒、方便管理的信访工作规范化目标,提高受理办理效率。今年以来,灌阳县受理办理132件,已办结108件,转立案22件。
受理告知及结果反馈常态化。规范实名举报件反馈制度,要求信访举报部门和承办部门落实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双反馈”。核实认定为实名举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的情况,消除检举控告人担心和疑虑,避免检举控告人不知其检举问题受理情况而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做好记录。2020年,核实实名举报及受理告知32件,实名反馈22件。
督促检查常态化。压紧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坚决避免初信初访发展成重信重访。每月定期梳理未办结信访举报件,灵活运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对未办结的进行督办,及时掌握承办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办结情况、答复情况,力促实名举报信访件规范办理。坚持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督导相结合,确保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