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动介入石材行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有效推动了石材行业问题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监督检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服务石材企业落实情况,督促各窗口单位积极转变思路、改进作风,确保各项营商便民服务措施落实落细,打造服务型窗口。深入石材开采场点,鼓励企业当好政府的监督员,了解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零容忍”,积极构建深化“亲清政商关系”。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切实协调、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公平竞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营商环境。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石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石材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各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整体合力。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进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石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强化职能部门负责人、石材企业经营者思想宣传,督促其思想转变、作风转变,主动承担石材问题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把石材整治专项治理和打击黑恶势力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经营运输矿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对非法采矿设备进行毁灭性捣毁或没收,封闭非法采矿点,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联合乡镇纪委、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镇政府、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县、镇两级单位及部门,组建常态化巡查队伍对矿区及进出矿区主要交通要道进行巡查,加大石材非法开采打击力度,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防止石材盗采等现象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