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扎实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荔浦市积极筹备谋划,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办公场所以及配备相应办公设备,于2020年12月在全市13个乡镇规范组建监察办公室,并配备2-3名监察干部,由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同时,加强对监察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培训,及时帮助乡镇监察办公室分析解决监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促使乡镇监察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履职新要求。
“你对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是否了解……”在个别访谈环节,调研组围绕容错纠错和澄清工作、精准审慎问责两个方面,对荔浦市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审计局主要领导分别进行访谈。大家围绕荔浦市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落地落实落细情况谈了自己的想法并提出意见。
近年来,荔浦市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流程,明晰职责分工。2020年以来,共对2名干部予以容错纠错,共为10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在问责的常态化工作中,荔浦市紧盯“关键少数”,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精准问责,提升问责效果,督促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今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59件,立案43件,结案32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7人次,第二种形态21人次,第三、四种形态5人次。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集体访谈了荔浦市纪委监委部分委领导、相关室主任、个别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当前,荔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部署要求,作风建设态势整体向好,但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荔浦市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