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高田街经济合作社汪某、蒋某等人侵占村民征地补偿款、私卖土地等多个涉嫌违纪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7月20日,阳朔县纪委监委核查组到高田镇组织召开不实举报澄清正名通报会,对失实信访举报给予公开澄清。
近期,阳朔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多次收到关于该县高田镇高田街经济合作社汪某、蒋某等人的信访举报。阳朔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走访村民收集证人证言,到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等主管部门调取不动产权信息,调阅经济合作社财务账目等方式对所反映的问题一一核查。
原来,高田街经济合作社是阳朔县高田镇高田村委其中一个经济合作社,下辖六个村民小组,被举报人和举报人均隶属于该经济合作社,汪某分管该经济合作社,蒋某是该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高田镇人民政府因项目开发需要先后三次征用了高田街经济合作社九牛岭土地共计236.18亩,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拨付征地款共计2019.5530万元到高田街经济合作社账户。后经该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集体讨论决定,将其中1100万元存定期,每个村民小组分现金100万元共计600万元,余下300多万元作活期存于该经济合作社账户。
经该县纪委监委核查组核实,高田街经济合作社账户账目与实际相符,且每年账目使用情况都张榜公示,不存在截留、侵占的现象。因此举报反映汪某、蒋某等人截留、侵占村民征地补偿款问题不属实。其他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经该县纪委监委核查组核实亦属不实举报。
在确定信访举报件为不实举报后,核查组第一时间将核查结果反馈给被检举人。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澄清正名会,澄清事实。
澄清正名是关爱保护干部、激励担当实干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阳朔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维护干部合法权益,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纪检监察工作在彰显‘力度’的同时也要传递‘温度’。”阳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发挥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机制的促进作用,为干部鼓劲撑腰,激励担当实干者安心、大胆干实事,同时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规则的宣传教育,让干部群众知悉检举控告受理范围、权利与义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错告诬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