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平安镇卫生院存在对乡村一体化村医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向你局反馈,并提出有关建议……”这是恭城县纪委监委向县卫生健康局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恭城县纪委监委以“监督”为基本职责和第一职责,切实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两书”,在办理问题线索时,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坚持全程跟进督办,督促责任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细做实监督首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
“这既是监督执纪工作要求,也是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的有效手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立足监督职责,精准发力。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一份建议书入手,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
明确整改内容,直击根源。县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出相关党组织或者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等内容,督促相关党组织或者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倒查问题,找准症结,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防治,规范制度权力正常运用。
加强跟踪问效,掷地有声。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效能,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相关承办部门建立起专门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强化跟踪监督,切实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的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室组”优势,由纪检监察室与相关监督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报告等形式共同督促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或者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020年以来,恭城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4份,强化问题整改,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