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监察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8月27日,阳朔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专题课程领学负责人正在对近期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进行解读。
阳朔县纪委监委在2021年第一次常委会和班子会上,将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征求意见完善全年培训方案,统筹上下一盘棋,抓牢培训学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专项培训课程丰富。聚焦执纪执法理论知识,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专题培训,围绕日常政治监督、纪律监督等,举办《如何做好新时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主题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培训2期,培训内容13项,参加干部180余人次。
日常培训灵活运用。联动机关党支部、党小组、工会组织,不定期以“室组”“组组”或“室组地”的模式划分学习小组,对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充分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发挥参照指导作用,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度、准度。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小组会24次,解决疑难问题30余个,进一步规范了文书撰写,推动执纪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阳朔县纪委监委将根据近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充实的实际情况,有序组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工作程序意识、执纪审查技能技巧等各方面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