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了车,不仅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还要受到党纪处分,代价太大了……”日前,在签收灌阳县文市镇纪委处分决定时,会湘村一党员范某某追悔不已。
事情由此追溯到2021年5月11日。这一天,范某某在饮酒后,仍然驾驶着小型普通客车旁若无人地穿行在道路上,不料被灌阳县文市镇交警中队民警依法拦截,成了“落网之鱼”,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判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金。在收到范某某酒驾的问题线索后,灌阳县文市镇纪委依纪依规对范某某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灌阳县大力开展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采取“三个强化”措施,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狠刹“车轮上的歪风”。
强化宣传教育。灌阳县纪委监委联合各乡镇纪委,紧盯端午节、六月六雪梨黑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群发、朋友圈转发提醒信息等方式,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纪法思想防线,强化安全驾驶意识。
强化制度约束。灌阳县纪委监委联合9个乡镇纪委,将禁止酒驾、醉驾列入各单位管理制度和各村村规民约中,并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署了《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通过举报电话、公开接访、走村入户等多种渠道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相关问题线索,形成齐抓共管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合力。
强化监督检查。灌阳县纪检监察系统多次联合派出所、交警队伍成立工作专班,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中餐饮酒或酒驾醉驾的人员仔细甄别身份,一旦发现是党员和公职人员,则迅速调查取证,并以此为切入口,深挖违规吃喝等问题线索,确保查处实效。
截至目前,灌阳县已严肃查处1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并向全县进行了通报。下一步,灌阳县纪检监察系统将持续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深挖背后“四风”问题,以高压态势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