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牵头出台《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兴安县基层下级党委(党组)向县纪委监委述责述廉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构建县乡村三级书记联抓管党治党工作格局,建立完整的责任落实制度体系。持续开展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主体责任约谈会、警示教育大会、讲廉政党课等方式,不断推动责任落实。今年14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现场评议的方式述责述廉,县纪委监委负责人现场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目前,立案查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抓实日常监督。出台了《兴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兴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会商、约谈工作制度》《兴安县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十个加强”》等,推动派驻机构有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夯实对各监督单位“一把手”的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58次,提出意见建议24条;与辖管单位负责人会商14次,与辖管单位二层机构负责人开展约谈8次,有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创新方式方法。在广西区内各县(区)中率先推出《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电视节目,共录播9期,以被问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演播大厅和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形式,通过播放暗访视频短片、现场相互问答、问政团嘉宾和观众手举表情牌表达态度、嘉宾点评等环节,让被问政单位为群众答疑解惑,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间。问政内容涉及到食品、幼儿教育、脱贫攻坚、交通执法等系列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13个,深得群众的关注和好评。同时对被问政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分,自节目开播以来立案查处15人,提醒谈话20人,切实督促问题得到实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