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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压实责任提升监督质效

作者:黄政 徐振平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通过组织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加强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成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开展监督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徐组长,我们下午有一个邀标工程,请求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这是阳朔县农业农村局主动要求所属纪检监察组参与实施项目事前监督的场景。

  今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通过组织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加强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细抓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形成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开展监督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在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下,阳朔县审计局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11月17日,阳朔县审计局组织召开第四季度审计业务推进会,邀请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会上提出监督意见。2021年以来,该组共受邀参与各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监督6次。

  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阳朔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履职,自觉加强对本单位各项工作的监督监管。今年5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2个;9月,联合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中央资金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进行了督查,共发现问题5个。针对督促发现的问题,职能部门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监管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监察组发挥再监督职能,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下一步,阳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嵌入式监督”“再监督”等方式加大对综合监督单位所属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共同推动阳朔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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