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星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宏益向区检察院陈某某送达了一份《澄清函》,为其消除顾虑、撑腰鼓劲。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陈某某在办理某一抢劫案件中包庇犯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走访调查、查阅相关案卷、谈话函询等方式多方调查取证,证实陈某某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因此,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该区纪委监委向受到不实举报的陈某某以书面澄清方式送达了《澄清函》。
这是七星区纪委监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各项规定的一个缩影。为了让党员干部消除顾虑轻装上阵,该区纪委监委将“三坚持”工作原则贯穿于失实举报澄清工作中,开篇的书面澄清正是其中的一个成果。
坚持宣传引导,鼓励实名举报。通过积极开展“四访”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广泛宣传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大对诬告陷害惩戒处置和对失实举报澄清正名的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定期发布相关诬告错告案例故事、动画短视频,宣讲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诬告陷害处置等相关政策,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举报意识、约束失实举报行为。
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查案。澄清正名工作要审慎稳妥、严格程序,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原则,由信访检举控告件的承办部门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开展澄清工作。截至日前,七星区纪委监委通过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卸下思想包袱。
坚持保密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在开展澄清工作过程中,对信访举报人、被检举控告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保护相关人员;更要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严管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和干部思想顾虑,同时要将澄清情况及时抄送单位机关党委(党组),避免因此影响干部评先、评优、提拔等事宜,形成闭环管理。
“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既营造了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也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消除了群众疑虑。”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称,我们将持续落实对失实检举控告复查复核机制,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做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有机统一,让干部“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