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关于反映张家镇老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陶某某同志涉嫌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6月28日,当平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当面为张家镇老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陶某某澄清正名后,陶某某顿时如释重负。
前段时间,平乐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件,反映陶某某存在涉嫌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调取书证、谈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核查。经核实,所反映问题失实,陶某某不存在涉嫌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受到不实举报心里总会有一些委屈和不舒服,谢谢组织及时召开会议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消除了思想顾虑,今后我会提高干事积极性,为群众办实事……”陶某某说。
近年来,平乐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核实谁澄清”原则,由承办部门按照“一澄清一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核实结果、问题性质、工作实际需要以及征求拟澄清对象本人意见等,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委对办理结果、澄清方式、风险等级等进行审核后,梳理出涉及党员干部的不实举报问题,将采取书面澄清与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形式相结合,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励党员干部敢担当勇创新善作为。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工作始终,在日常监督中动态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情况,并督促其所在单位加强正面引导鼓励,消除思想顾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