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发来的征求意见函已收悉。近三年未发现张某某有信访反映记录、因违纪违法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形……”日前,荔浦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逐一筛查,如实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
近年来,荔浦市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凡提必核”的原则,对干部提拔、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对象的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03份5049人次,对114人提出明确的暂缓或否定性意见。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荔浦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对受理范围、回复时间、程序、类别、方式等分别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建立“七室联审”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委室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诫勉谈话、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会诊”,并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情况的复函。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我们必须严格规范程序,敢于直面‘病灶’,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鉴定材料。”荔浦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荔浦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强化动态管理,准确把握廉政状况,精准监督,严格把关,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回复的严肃性、权威性,坚决把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