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坚持原原本本学,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大家要将《条例》学习当做安身立命之本、成就事业之基,坚持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学,坚持联系比较学,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化理解运用,在工作中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做到全面熟悉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近日,秀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该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标准带头学纪、更高要求模范守纪、更强担当严格执纪。
执纪者必先明纪,新修订的《条例》公布后,该区纪委监委统一购买新修订的《条例》分发至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册”,引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全文、悟原理,看对比、理不同,扎实学好用好《条例》。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交流热潮,并通过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小组学习等集中学习方式和个人自学,着力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促进该区纪委监委清廉机关建设。
“《条例》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通过结合实际案例,新的处分条例还对基层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更有利于指导实践。”该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赵旻昊在读书班上说道。
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该区纪委监委还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订购新修订的《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开展纪律教育的重点内容,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迅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主动担当作为。
“《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我们不仅要学好用好,也要宣传好解读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会前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受震撼和警醒,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会前警示教育活动1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