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记,根据前期初步核实,我们决定对文某贤、文某生等4名党员给予立案调查。这是立案通知书。”此前,灌阳县文市镇纪委在农村“三资”专项整治中,发现玉溪村文某贤、文某生等4人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存在违规套取村集体项目资金等问题,随即予以立案调查,并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被立案对象所在党支部。
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也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领域。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扭住这一监督重点精准发力,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为抓手,加大对乡镇及村级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不断织密织牢监督网,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有了‘履职清单’和‘村级权力清单’,我们更加清楚要‘督什么’‘怎么督’,抓监督的底气也更足了,方向也更准了。”新街镇葛洞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表示。
为全面规范基层小微权力,灌阳县纪委监委通过梳理村级组织及村干部权力清单,重点围绕村级重大决策、阳光村务、服务村民事项、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建设项目管理事项等9个方面事项,制定出台村级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实现监督力量下沉,做强基层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县统筹-乡镇纪委主抓”工作机制,紧盯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以及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小微权力事项,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通过列席会议、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现场监督等方式,延伸监督触角,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及时收集社情民意,鼓励群众参与到村务监督中来,持续用好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延伸监督“触角”,鼓励和引导群众及时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参与监督,积极举报身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方面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巡联动优势,在村级巡察工作中要求被巡察村对照清单自查梳理问题,并采取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码上巡”举报反映等手段,征集村民对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已汇总自查问题13个,意见建议33条。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做强基层监督是确保基层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从强化监督有效性入手,不断探索做强基层监督有效方法路径,将监督探头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持续增强廉洁用权约束力,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