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近两年以来,未发现该同志有违规违纪记录,也未收到问题线索和相关举报。”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在收到有关部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后,经过层层严格把关、全面审查各个环节,迅速作出回复。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责,对选人用人环节严格把控。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出入境以及换届等涉及廉政情况时,严格审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把好政治、品行、作风、廉洁关。
为保证廉政意见函全面、客观、准确,县纪委监委运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干部。聚焦征求意见人选有无信访举报、党纪政务处分、工作失职失责、作风纪律松散、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等关键因素,从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口碑形象等维度全面审查。同时,加强与公检法、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拓宽信息获取渠道,精准识别潜在廉政风险,从而为廉政意见函夯实基础,为选人用人工作筑牢坚不可摧的廉洁防线。
为准确把握回复尺度,该县纪委监委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联合“会诊”,对被征求对象严格审查。未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收到来信、举报且正在处理相关问题的,建议暂停使用和评先选优,待问题查清后再答复;收到信访举报且经核查确定存在问题或对象曾受过处分的,则在回复意见中如实反映,经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正式回复来函单位。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针对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因私(公)出国(境)、评优评先等情况,共出具廉政鉴定192份。
为持续规范和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干部党风廉政档案,建立台账统一登记制度,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资料的分类和保管工作,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程留痕、有案可查。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检验干部的“指南针”,接下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遵规守纪情况,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强化对选拔干部的“廉政体检”,把好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