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理发现你们案卷目录相对齐全、但文书格式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请你们对照反馈清单,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不久前,象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街道移送的案件时,提出意见建议。
乡(街道)纪(工)委办理的一般是普通党员违纪案件,看似简单,但其涉案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至关重要。为实现纪法贯通,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该区纪委监委制定了《象山区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流程图》,通过细化案件受理、案件审核、意见反馈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把移送关、审核关、材料关。
据悉,各乡(街道)纪(工)委将案件报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之后,案件审理室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的要求,一项项比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及时将案件审理情况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实时加强指导,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有效避免基层纪委办案可能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开展了4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了案件35件,推动整改问题20多个。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综合书面评查和现场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优秀案件评选活动,汇编印发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案论纪说法,进一步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当前,我们正在探索片区协作审议案件质量机制,即对每起基层案件采取案件承办部门预审、对口纪检监察室初审、案件审理室终审的方式,倒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办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