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基本上每周要应对2~3批上级不同部门的检查考核,现在检查考核少了,我们村干部也轻松了,可以一心一意扑在发展村经济建设上了……”前不久,灌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督效办等部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就基层减负工作开展监督走访时,洞井瑶族乡洞井村党支部书记表示,现在的督查检查考核更加注重工作实绩,走村入户的时间多了,更能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把为基层减负赋能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加强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为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地落实,县纪委监委通过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关于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精神,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突出问题,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今年共召开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专题部署会2次,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并整改问题11个。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纳入专题学习,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紧紧围绕《若干规定》任务分解表进行排查整改。针对以问责代替整改,未经规定程序、事实未查清之前对干部进行追责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重点把关。此外,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6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统筹做好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工作开展排查整改,激励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奋发有为。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加强对基层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基层减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巡察反馈等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梳理排查、从严从实处理,积极主动对接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各专责小组,对各专责小组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解、分析,其中作为问题线索移交8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个,处分2人,对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进行通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