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积极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巡纪联动监督,强有力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形成紧密双向闭环工作格局,巡察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前,该县对各村(社区)开展巡察时,发现部分村存在集体“三资”资金分红、合同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工作,龙胜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推动农业、组织等部门修改完善县级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办法,为村集体“三资”监管筑好“防火墙”。为破解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交流不畅、监督力量分散薄弱等难题,整合县委巡察、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力量,组成联合监督组开展交叉检查,督促推动县乡村三级完善制度18项。
针对巡察期间巡察机构向被巡察单位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由该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监督组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确保立行立改问题能够立竿见影、见行见效。
日前,龙胜县委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开展巡察时,发现个别乡镇的村屯仍然存在死亡人员领取救助补助资金以及救助物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巡察组将有关情况作为立行立改的问题反馈至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与县民政局进行沟通,要求立行立改,推动县民政局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制定《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和《龙胜县民政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救助资金和救助物资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等进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清理认定22例违规领取救助补助资金,已完成整改20例,共追回资金1.7645万元。
“我们着力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及时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自十五届县委换届以来,龙胜共开展7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10个(其中村级党组织95个),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对33个单位开展联动监督,共发现问题264个,推动整改问题231个。
“我们建立巡察发现-纪委监委督促,并由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对账的工作闭环,全面构建多方联动、互通互融、共建共享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精准度,用实际行动提升全县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