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坚持把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树新风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通过强化责任、强化报备、强化监督,促使公职人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规范简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强化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一把手”在本单位规范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指导各主体单位成立内部督查小组,督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防分管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发生。
强化报备。通过干部任前谈话、集体廉政谈话等强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规定,明确报备备案要求。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常提醒、常警示、常自查,严格程序、规范流程,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前,均需提前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如实报告操办事项、时间、地点、规模、费用和参加人员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并作出“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带头移风易俗,从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承诺,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监督。将监督落实婚丧嫁娶工作纳入专项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把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作为节前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内容,并加强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备案、报告、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问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大操大办、超范围宴请等问题线索快查严办,同时严把事后“追责”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
同时,县纪委监委还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室组地联动”明察暗访、临时巡查、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情况等监督方式,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共处置线索6件,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陋习,不仅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更容易成为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滋生的温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单位内部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带头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推进树立健康合理的操办风气、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