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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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乡案县审” 守牢基层案件质量“生命线”

作者:付丹照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本案中调查对象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过程中,存在事实不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请予补充完善……”日前,永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苏桥镇纪委上报案件时,发现该案办理存在问题漏洞,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妥善解决问题。

  “本案中调查对象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过程中,存在事实不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请予补充完善……”日前,永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苏桥镇纪委上报案件时,发现该案办理存在问题漏洞,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妥善解决问题。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坚持把“乡案县审”作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一案、一指定、一反馈”工作要求,对乡镇纪委经内审后呈报的自办案件,逐一指定专人成立案件审理小组,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等问题,负责审核把关,并将审理情况及时反馈承办单位,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三三制”即案前立案预审制、案中一案清单制、案后质量评查制,对基层案件层层把关,压缩“乡案”“犯错”的空间,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案件移送审理后,按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主审、2名乡镇纪委人员协审的方式,实行“审评同步”,即采用“一案一评查一反馈”的形式对“乡案”全覆盖评查,对评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反馈清单,与案件主办人面对面沟通,指导补证。审理结束后,再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督促乡镇纪委抓好处分执行到位。

  “‘乡案县审’不仅是案件的一个审理过程,更是一个学习培训的过程,让我对案件查办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提升了自己办案的综合业务能力。”作为审理人才库人员,广福乡纪委副书记徐媛媛在参加“乡案县审”后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乡案县审”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审理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乡案县审”的首要前提,从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纪工委、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等部门选取10名综合素质高、案件查办经验丰富人员组成审理人才库,并根据案件不同的类别和性质,从审理人才库中指定2至3名人员组成审理小组,共同协作会商全面审核案件材料。

  同时,紧盯基层办案工作薄弱环节和办案人员能力方面的短板、弱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以及处分执行等方面,通过专题授课、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常态化组织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审结“乡案”126件,退回补充完善28件,发现并督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整改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4方面96个问题。累计开展“乡案县审”业务培训3轮,培训9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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