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级可支配资金、资产、资源日益增多,一些村级财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蝇贪蚁腐”问题日益凸显,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2024年以来,叠彩区纪委监委共查处涉及农村“三资”问题案件15件,其中涉及村级财会人员3人,3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精准查处啃食集体“三资”行为。该区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通过下沉一线摸排问题线索2条,严肃查处了村级财会人员利用管理集体资金的便利,在农村基础工程建设中,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报销、伪造凭证等手段套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和个人消费等问题2个,立案2件,处分2人。如,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叠彩区大河乡潘家村原出纳潘某某伙同党支部原书记利用职务便利,在修缮村中桥梁、排洪渠等基础工程项目建设中,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违规套取集体“三资”13万余元,用于村干部“杀猪年饭”和私分。2024年8月,潘某某受到政务记大过、责令辞职等处理。
强力纠治违规处置集体“三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入户访”“进村问”的模式,发现村级财会人员未经民主程序,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以及不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收支混乱等问题线索3个,立案查处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如,该区纪委监委查处了大河乡上南洲自然村集体“三资”公款私存案,2023年6月,大河乡上南洲自然村出纳董某某在未经民主程序后,将端午节划龙舟活动结余的17万元集体资金存入私人账户,与其自有资金混同使用一年之久。2024年7月,董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村级财会人员案件暴露出的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财务公开不健全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叠彩区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大河乡15个行政村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等3项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及收益分配、财务公开等4项制度,推动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堵住套取侵占、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的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