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川县纪委监委查办了一起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典型案件。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舒某通过将其名下《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灵川县某药房并兼任企业负责人的方式获取报酬,最终舒某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发现的“违规挂证”问题,灵川县纪委监委向其主管部门县卫健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问题排查整治的监察建议》,要求主管部门对案发原因进行精准剖析,梳理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督促其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完善内部人员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违规“挂证”取酬问题的背后,是内控监管和自律意识的缺失。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及整改“走过场”,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公职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动态管理台账,定期组织核查。同时,将违规“挂证”取酬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此外,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发现4人涉嫌“挂证”情形。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聚焦日常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中暴露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深入剖析、找准根源,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以监督促进治理、以办案促进整改,持续放大监督效能。去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7份,提出意见建议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