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是反映生态环保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指标。阳朔县纪委监委紧盯资金链上的异常点、责任链上的薄弱点,通过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深入排查专项资金挪用、滥用、浪费及权力寻租等问题。2024年以来,对27个生态项目开展“清单式”核查,发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线索13条,立案查处5人,约谈责任单位8家,以精准监督保障环保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深挖隐藏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背后的风腐交织问题,采取联合监督模式,整合财政、审计、生态环境等6部门信息资源,建立生态环保资金动态监管数据库,对2021年以来生态保护领域专项资金进行起底排查。以排查出的问题为导向,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漓江、遇龙河沿岸等生态重点区域,通过比对施工进度、查验资金流水、走访受益群众等方式,开展“嵌入式”监督23次。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制度执行漏洞强化靶向监督,针对部分村集体或个人存在规避民主决策机制、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专项资金转向非规定开支领域等问题,深挖根源发现,“村财乡管”对资金真实流向、项目实际成效缺乏动态跟踪,易导致监管链条出现空转。针对暴露出的责任虚化、程序空转等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4次,推动建立廉政风险动态预警、资金使用全流程留痕、审批决策回溯追责等机制3项,着力将监管制度从“纸面约束”转化为“立体管控”,促进漓江流域生态治理成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