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治理的大棋盘上,每一位村干都是至关重要的“棋子”,肩负着发展乡村、服务百姓的重任。然而,平乐县阳安乡陶村村干陶长禄等4人的违纪违法案例,却如一道刺眼的伤疤,给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伤痛,也为全体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深入剖析这起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对我们筑牢纪律防线、净化政治生态意义深远。
回顾案件,令人痛心不已。2022年9月,5万元的驻村第一书记帮扶经费带着助力乡村发展的使命来到陶村,经研究,计划用于修建产业路。这本是改善村里产业发展条件的大好机会,可陶长禄等4名村干部却将主意打到了这笔经费上。修建产业路花费3.4万元,剩余的1.5万余元成了被“觊觎之物”。2023年3月,陶长禄等4人私自商量瓜分了其中的10589元。2024年4月,陶长禄等4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深挖这起案件背后的原因,是理想信念缺失。陶长禄作为党支部书记,未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对理论学习敷衍塞责,党性修养严重不足,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让他的思想变得空虚,信念发生动摇。在面对帮扶经费的“诱惑”时,轻易迷失了方向。其他涉案村干部同样纪法意识淡薄,对违纪违法的界限模糊不清,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同时,基层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也为这起违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农村基层监督手段有限,村务监督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管存在诸多空白,尤其在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缺乏有力监督,导致权力失控滥用。
这起案件带来的警示振聋发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改造和党性修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身,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在加强纪法教育的同时,还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深入剖析案件根源,引导党员干部反思自身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更重要的是,党员干部要公正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党员干部要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主动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在决策、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按制度办事,杜绝权力滥用。
基层党员干部是乡村发展的领路人,其作风和纪律直接影响着乡村建设的成效和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陶村村干违纪案为我们提供了深刻教训,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经验,坚守纪律底线,以廉洁奉公的姿态、一心为民的情怀,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添砖加瓦,让基层这片土地始终充满清正廉洁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