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兴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监测点开展走访时,某技术公司反映其承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定完成后,却一直没有收到项目款。
随后,该县纪委监委将相关问题反馈至兴安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其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县财政局等部门,及时为企业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并按程序向企业拨付项目款。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兴安县纪委监委将县域28家重点企业设为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紧盯政务服务、政策兑现等内容收集涉企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通过监测点收集并推动解决企业反馈问题69个。
同时,综合运用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好差评”评价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意见建议信箱等多种途径收集企业和群众诉求,推动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问题限期回复、闭环办理,确保企业反映问题与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