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监督办案合力,有效破解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瓶颈”,兴安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协作组工作机制,将5个纪检监察室、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0个乡镇纪委划分为5个片区协作组,并由委机关班子成员担任协作组组长领导。各片区协作组组长依托“每月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统筹协调组内信访举报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重点工作,以实现资源联享、成果联用、互促互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办理界首镇百里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案,就是片区协作组增强办案合力的一个例子。”在收到刘某的问题线索后,办案部门对线索进行精准研判,及时提请该协作组统筹组内精干力量,兵分两路迅速开展核实调查,很快就查实刘某利用职权私自承接自来水工程项目,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的问题。最终,刘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此外,针对基层监督力量不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执纪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推进会、疑难案件协调会等,组织开展疑案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对联系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案程序、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办案部门执纪执法水平。同时,通过开设“灵渠清风大讲堂”以及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调查程序、方式方法技巧和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