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桂林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近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联合漓江党工委管委会召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勤传达了《中共桂林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解读了《在漓管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专项治理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整改督查、巩固提升。
一是各二层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要各负其职、各尽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梳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梳理完善,强化监督检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扩大和巩固治理成果。
三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
最后,漓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吴勇表示,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深刻领会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握治理的对象和重点,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不要边治理边出问题,更不能顶风作案;要举一反三,从制度完善和制度的执行上着力;要全力主动配合开展此次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漓管委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推动漓管委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