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扛牢主责,聚焦主业,实施标本兼治,以“三个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严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督促驻在单位机关党委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版)》纳入在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案例通报、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用好 “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恰当运用责任制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充分运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典型案例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警示,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接受习惯,探索开展纪律教育新方式新载体,通过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及时转发典型案例通报、节前廉洁提醒信息、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将纪律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通过“周五党日+”等活动,定期督促组织党纪条规学习,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
二、严监督,筑牢不能腐的防线。拟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的通知》,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切实发挥廉政档案“晴雨表”作用。一是监督履职精细化。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作用,明确廉政档案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和廉政信息,要求全体在职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房产、婚姻、私家车及是否参与和从事经营活动等完整信息。二是痕迹记录动态化。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在收录干部以往的廉政信息的基础上,随时补充资料。三是档案管理专业化。该廉政档案采取一人一档、专人动态管理的办法,通过建立档案和动态管控实施监督管理,坚持安全保密、方便实用、便捷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领导干部廉政监督无盲区,达到全程监督、节点提醒、自身提高、自查自纠和廉洁自律的目的。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与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局机关纪委的紧密联系和监督指导,创新成立联合督查组,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理顺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精准制定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多个方面的监督检查清单。这样既让被监督单位明白自己主体责任是什么,即知道要做什么,也让监督监察组成员明白要检查什么、怎么检查。 今年以来,监督检查联合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一对一谈话、查看材料账目、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已对资源、灌阳、龙胜、永福、阳朔、恭城、兴安、灵川等8个派驻县局和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谈话278人次,上廉政党课4次,发现问题59个,发出整改函39份,排查问题线索4条。
三、严惩处,增强不敢腐的震慑。积极组织生态系统干部参观桂林廉政教育基地,让参观人员切身感受到“贪腐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真正含义,敬畏法纪、清廉自守,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选取其中的典型案例,作为以案促改的“标靶”,精心组织开展“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活动,真正把不敢腐的震慑传导到位,真正让受教育者“感同身受、触及灵魂”,有效提升了以案促改的效果。今年以来,党纪立案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批评教育6人,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保持生态环保领域问责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