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的《条例》相比,新增条款16条,修改条款76条,我们要一一对照学习……”日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该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作专题解读。
新修订的《条例》印发以来,该纪检监察组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多层次、常态化纪律教育,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入脑入心。
该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始终把纪律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和监督执责问责工作当中,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在日常组务会学习中,采取逐条研读学、新旧对照学、结合案例学、交流讨论学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在工作中正确适用、有序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为引导激励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明纪法、知边界、守底线,该纪检监察组利用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参加所在支部会议学习等时机,围绕《条例》修订背景,以“新旧对照”的方式对有关方面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同时强调驻在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学纪、知纪,方能更好遵纪、用纪、执纪。下一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围绕监督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落地见效开展集中整治,把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全过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