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十九大以来(2017年),全县已经竣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
二、治理内容
(一)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以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规违法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业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作风不实、层层设卡、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向社会征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者严格保密并优先办理。
举报电话:0773-12388;
来信来访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胜各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