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在会上通报:“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陈某两次以代理人身份参与亲属诉讼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在此之前,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向梧州市纪委监委反映陈某涉嫌违反有关工作纪律问题。干部监督部门及时核查,在查实陈某的行为存在廉政风险后,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随后,市纪委监委对陈某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近年来,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小毛病容易演变成大问题的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探索预防和发现问题新机制。
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干部监督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列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通过定期会议分析研判、重要动态及时沟通、突出问题相互通报,对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也为精准选人用人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作为试点单位,贵港、梧州两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实践,探索构建干部监督工作“一盘棋”的监督格局。在贵港市纪委监委的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上,组织部根据日常监督情况,通报了干部覃某存在懈怠、拖拉的工作作风问题。针对这一苗头性问题,分管领导及时对覃某进行了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要求整改。
梧州市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回头看”,掌握相关线索30条。市纪委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各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
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全区推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沟通办法,统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各层次监督力量,自上而下持续强化自我监督,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