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8日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胜各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莫柳红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县监委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脱贫攻坚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举全县之力、汇全县之智,精准施策、定向发力,推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全县59个贫困村、4.52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高质量脱贫,2016—2020年连续五年在全区扶贫成效考核中获得综合评价“好”的等次。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为我县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出了坚实力量。
县监委把准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2018年1月,县监委挂牌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年多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我们牢记政治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监察监督工作就重点聚焦什么;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2021年5月,县监委1名同志被评为桂林市“十三五”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1年8月,县监委荣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名同志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的主要情况
监督是监委的第一职责。县监委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主动扛起保障脱贫攻坚的监督责任,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18年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3条,给予政务处分71人,涉及科级干部27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持专班专治,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县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聚焦精准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坚持在“专”上做文章,围绕“一年见成效,两年抓巩固,三年促提高”的目标,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设立工作专班,把监察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县监委以系统为单元,强化督办督导、检查指导、定期约谈、单列考核指标等方式,加强对扶贫领域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坚持在“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问题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联动协同”6项制度和“专班专抓、蹲点督导”2项机制,创新推行“1+1+4”模式开展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察监督。共开展民生领域监督检查57次,发现问题41个,向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600多人。持续传导压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机制化,不断把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抓系统、系统抓”,以“小专项”撬动“大治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强化“抓系统、系统抓”。聚焦产业扶贫,采取对扶贫产业发展过程、产业结对帮扶人员工作过程、扶贫资金发放过程逐一核查的“三逐一”核查措施,核查产业扶贫项目120多个,涉及资金9000多万元,提醒谈话23人,问责相关人员18人,确保产业扶贫成为龙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引擎。聚焦健康扶贫,围绕村级卫生室建设、贫困群众住院医疗报销、慢性病报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影响群众利益的健康扶贫项目,对全县106个村级卫生室项目、11529户贫困户医疗签约服务和贫困户住院兜底医疗保障进行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案件15件。聚焦扶贫道路建设,创新实施“三清二查一规范”工作机制,从规范项目和责任清单、强化线索处置、规范以案促改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精准施治,严惩黑手,查处道路建设方面案件27件,打通扶贫道路“最后一公里”,确保扶贫道路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快捷通道”。聚焦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两不愁”遗留问题和“三保障”薄弱环节等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按照监督主体、监督时间“双随机”,监督事项、监督标准“两统一”的监督方式,全面排查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个,立案7件,有力护航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县监委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2018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立案205件,占立案总数的43.07%,挽回经济损失351.91万元,其中监委立案151件,占扶贫领域立案数的73.66%,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紧盯涉农资金、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领域,严肃查处畜牧系统、卫生系统等系列案,持续形成震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坚持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结合起来,制定《龙胜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抓实“三会两书一回访”,印发监察建议书24份,督促召开相关会议314次,回访教育受政务处分干部43人,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组织收看《勤廉·担当——广西勤廉榜样先进事迹主题情景报告会》《秀美人生》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倡导争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深挖县域红色、廉洁、齐家等文化元素,连续两年涌现出“百姓健康守护神”彭伟、“陀螺书记”龙怀军等市级勤廉榜样。注重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干部4批次600多人参加旁听庭审,组织干部3413人次到桂林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向桂林电视台“爱莲说”栏目推送案例《责任的测量》警示教育节目1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围绕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上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在抓好县监委机关任务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全面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强化对职能部门整改工作的监督。采取“三方”联合协作督导模式,组织班子领导、各室、各纪检监察组组成督导组,对整改责任落实、进度情况、整改效果等进行及时督查,严格把好整改质量关,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依规依法进行通报问责。2018年以来,共对全县10个乡镇,29个县直单位开展指导督导1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3个。
(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加强对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推动形成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强大动力。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挺在前面,对出现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发挥监察监督的正能量、正效应。2018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180人次,占比50.6%,教育挽救了一批扶贫干部。强化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配合县委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规违法的政策界限,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敢闯敢试。2018年以来全县共在扶贫领域容错免责5人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扶贫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工作体会和主要问题
全县监察监督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党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和重大决策实施;靠的是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有力领导,靠的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靠的是各扶贫责任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帮助,我谨代表县监委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近三年来全县监察监督工作走过的历程,尤其是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我们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察监督,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在此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四点工作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使命,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初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政治立场。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把握大势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监察监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监察监督工作,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排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微腐败”,保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依法履职尽责。监察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必须带头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依规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客观公正、合规合法,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监察监督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盼、新时代新任务对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够到位。在脱贫攻坚监察监督中我们始终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2018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受到政务处分的“一把手”9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一把手”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二是持续跟进监督仍需加强。针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监察机构职责、紧盯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作用不够明显;在开展监察监督过程中和脱贫攻坚相关责任部门互相配合还不够,监督力量不够集中,相关部门对 “四种形态”认识不足,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对有的问题线索处置还不够及时,有的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监督落实“四个不摘”还不够到位,派驻监督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室组地联动需要进一步增强,聚焦构建防止返贫监督机制仍需加强。
三是监察监督作用需进一步发挥。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监察对象大幅增加,监督力量增加有限,特别是乡镇监察队伍,各乡镇派出监察室和纪委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需要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造成乡镇监察队伍人员短缺,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监察专员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对如何开展监察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权思考不足、办法不多、步子不大,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对《监察法》学习研究、监察手段措施运用不够,监察监督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新时代,新征程,县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毫不放松抓好脱贫攻坚过渡期监察监督,一以贯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加快建设“中国生态旅游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持续推进脱贫摘帽监察监督和乡村全面振兴监察监督的政策措施,制定过渡期专项监督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持续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始终保持昂扬斗志,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全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我县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构建长效监督机制,着力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继续发挥“专班专抓”的工作优势,强化“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工作制度,落实全过程跟踪监督制度,把乡村振兴监察监督列为“一号工程”强力部署推进。深化拓展“抓系统、系统抓”和“专班专抓”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压实监管责任,推动形成监察监督强大工作合力。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强化监督执法、突出调查处置,科学运用 “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力,正风反腐、正本清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强化理论武装、应知应会、监督调查处置等与乡村振兴有关的业务培训,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监督工作的有效衔接,提升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在鼓励监察监督方式方法创新的同时,加强与行业部门对接,落实监察监督精准化,严守监察权力边界。加大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全程跟踪监督的力度,成立专门专业的工作机构。深化全员培训,练好监督内功,吃透新政策,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强化乡镇监察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一线优势,调动村务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进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覆盖,全方位提升新形势下开展乡村振兴监察监督的工作能效。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对执法违法监察干部坚决查处,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县监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开拓创新,砥砺前行,持之以恒强化监察监督,不断绘就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新画卷,为龙胜县全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