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自觉把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市住建局围绕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环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治理排查。
抓住“牛鼻子”,强化责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住建局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扎实做好动员部署、跟踪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精准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会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进落实专项治理,成立了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局本级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实施。
突出工作重点,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方面持续发挥“探头”作用,严格执行日常监督;另一方面聚焦市住建局行政决策和诚信库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管理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工程项目实施规范推进。市住建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力度,坚持每年开展1次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包一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涉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项目,部分项目涉嫌存在“三包一靠”问题,秉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态度。目前,全市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处于受控状态。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住建局强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管理。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实现总价控制。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推行过程结算。严格督促落实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敦促各县区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干预或影响有关部门和单位致使项目未验收而投入使用、项目不符合设计要求违规验收、项目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但迟迟未竣工验收、未结算等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协助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市住建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敦促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由本级监管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各类房建市政工程监督档案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行政决策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同时对局本级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行政决策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业绩录入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同时要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相应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