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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督促落实“三个规定” 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2021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桂林市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示精神,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2021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桂林市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示精神,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政治监督。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市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切实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规范检察权运行、维护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2021年1月至6月两级检察院共记录报告338件,其中市院填报25件,基层院填报313件。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填报数位居全区前列。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市检察院向全市检察机关通报秀峰区检察院陈某某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平乐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吕克、检察官助力莫璧恒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通报,通过正反两个方案的案例,切实增强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纪律意识、底线意识、雷区意识,并及时协助制定了《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实施细则(草案)》规定。

  强化检查督导,以整治促整改。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协助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15件,已整改完成15件。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市检察院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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