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走访县区硅锰冶炼企业车间现场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对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为什么你单位制作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是同一天送达给当事人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向某部门执法人员问询道。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部门依法行政,严防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被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该组主要采取调阅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相对人等方式,重点检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2份,走访行政相对人8名,走访6个县区,涉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旅客运输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行政处罚程序有瑕疵、案卷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5条,已全部移交并责令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整改。为规范执法,提升执法的水平和质量,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共开展2次集体约谈,提醒谈话17人,制发监察建议书1份。
“通过监督检查,就是要督促被监督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用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促进廉洁执法,推进依法行政。”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