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桂林电影院检查疫情防控情况
“请把进入桂林电影院但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信息登记表给我们看一下……”根据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监督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遏制疫情扩散,8月23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成检查组先后到桂林市新华书店、桂林电影院等公众场所,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的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要求进入电影院的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同时,检查进入人员的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桂林电影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向检查组人员介绍。随后,检查组还来到了电影院放映室,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上座率。经检查发现,桂林电影院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督促观影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控制75%以下的上座率等要求,并做好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
当天,驻市委宣传部检查组还对新华书店(桂林书城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虽然新华书店在入口处设置了测温扫码点,也安排了工作人员值守,但是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职责,未对进入人员进行逐一测量体温,也未查验“双码”,存在疫情防控漏洞。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发现后,立即反馈给值守人员,要求值守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做好对进入书店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工作。同时,向桂林市新华书店发出整改建议函,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下一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重点对这些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